| 服务对象 | 法人、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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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
| 办理方式 | 网上办理 |
| 办理地点 |
"赣服通"平台、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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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全天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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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各地12345热线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申报纳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对应税种的《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三、发票领用:纳税人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
四、发票票种核定:纳税人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五、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六、发票缴销:纳税人因信息变更或清税注销,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发票换版、损毁等原因按规定需要缴销发票的,到税务机关进行缴销处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