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对象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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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单位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办理地点 |
线上:“赣服通”平台、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线下:各市县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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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线上:全天候
线下:按各地办理窗口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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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各地12345、12329热线 |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正常缴存满足缴存地缴存年限要求;
4. 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 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能够支付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6. 符合各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7. 提供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