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对象 | 法人、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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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 |
| 办理方式 | 网上办理 |
| 办理地点 |
信用中国(江西)网站、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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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全天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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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0791-88910416 |
依据《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令)规定: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信用主体,可以向“信用中国”申请信用修复:
(一)达到最短公示期限;
(二)纠正失信行为,完全履行失信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规定的义务;
(三)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