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对象 | 法人 |
|---|---|
| 牵头单位 | 省住建厅 |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办理地点 |
线上:“赣服通”平台、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线下:各地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或综合收件窗口;燃气营业厅、供水营业厅
|
| 办理时间 |
线上:全天候
线下:按各地办理窗口工作时间
|
| 咨询方式 | 各地12345热线 |
一、水气报装办理流程
1. 申报人办理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明确的用水和燃气需求;(3)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
2. 申请材料:(1)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可容缺);(3)法人身份证(可容缺)。
3. 受理单位和受理方式:(1)受理单位:各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网服务区”;(2)受理方式:现场提交申请或通过线上赣服通小程序提交申请。
4.受理后的处理过程:(1)各地市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和各地市有经营资质燃气有限公司收到申请后,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确定用水或燃气设施的安装位置和施工方案;(2)用户缴费,同步施工;(3)施工完成后,供水供气企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通水通气。
二、外线接入审批流程
1. 受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需要开挖城市道路的(含开通道口),应持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2)提前制订开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施工方案已明确;
(3)铺设管线不得与其他管线位置冲突且保证与其他管线保持安全距离;
(4)申请改建人行道的,改建标准应高于现有人行道,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依法缴纳挖掘、修复费与挖掘、修复工程施工费。
2. 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盖章);
(2)申请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施工单位(个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地下管线探测技术报告(限顶管);
(5)规划部门意见(市政管网接入需提供规划部门意见或市政部门图纸审查意见);
(6)施工示意图;
(7)施工合同(复印件盖章写与原件一致);
(8)挖掘城市道路现场A4图片(可容缺);
(9)保障施工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等方面承诺书(盖章)。
3. 受理单位和受理方式:
(1)受理单位:各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2)受理方式:现场提交申请或线上在“各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传所需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