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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申报
农业机械事故认定复核
事项编码:360000-0015-QR-003-03
申报信息
申报结果
受理条件
(您本次网上申报的办件、工作人员将在受理之后联系您。)
办理该项业务,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才能进行业务的办理,请自检是否满足。
【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复核理由和主要证据充分,受理并出具《农机事故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通知原办案单位5日内提交案件材料。
【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复核理由和主要证据不充分,或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或案件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出具《农机事故认定复核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报材料
(注:本人对办理该事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农业机械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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