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72004G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000MB1600008C236072004G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非营利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处(科)室 厅种业管理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000MB1600008C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4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4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十四条 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4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承诺办结时限 10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种业处
  • 窗口地址
    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大院东二路02号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电话号码
    0791-86271850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江西12316“三农服务”窗口
  • 窗口地址
    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东二路02号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电话号码
    0791-12316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其他;农林牧渔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负责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相对人权利 行政相对人享有办理进程查询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投诉权等权利。
相对人义务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应履行下述义务: 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b)协助公务的义务; c)维护公益的义务;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YiDongKeHuDuan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审定的品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主要遗传性状稳定,形态特征一致,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②具有适当的名称。品种名称应当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有关规定,外省已经审定通过的品种,品种名称必须与外省审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一致;③完成省种子管理局组织的品种试验规定程序,试验结果达到品种审定标准;④杂交组合其不育系应有省级以上农业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或鉴定证书。
【不予批准的情形】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2005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法规(2005年3月3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九条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农业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本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或者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或者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申请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查看详情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1月21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修正)规章(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1月21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修正)第五条、第十条、第三十三条农业农村部第五条第一款:农业农村部设立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第十条第一款:申请品种审定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可以直接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审定通过的品种,由品种审定委员会编号、颁发证书,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公告。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法律(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五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查看详情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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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未加盖单位公章
答案须加盖本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