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实施编码 | 11360000014500858U236100400800001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事对象: | 法人 |
实施机构名称: |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处(科)室: | 财政金融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办件类型: | 1 |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
数量限制: | 无 | ||
通办范围: | 不支持通办 |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行使类型: | 上级委托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创业集资备案的通知》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须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须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 | ||
是否中介机构: | 否 |
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申请 |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发改委财金处 接收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411室 【工作时间】 信函提交,时间不限 |
受理 | 备案申请被受理的,若材料齐备,5个工作日内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备案通知书;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日内收到办理机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的获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渠道。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视为申请已被受理。 |
审查 |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
决定 |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 |
制证发证 |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
实人认证 | 不需要实人认证 |
办理进程查询 | 电话咨询: 0791-88915167 |
办理结果 | 我委将印发《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通知》,长期有效。 |
送达方式 | 1.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411室; 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支持邮件送达。 |
到窗口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39号令) | 第四条 | 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分国务院管理部门和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两级。国务院管理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管理部门备案后履行相应的备案管理职责,并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务院管理部门的指导。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是否必备材料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材料形式 | 形式标准要求 | 形式附件 | 备注/材料类型 |
备案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 | 1 | 是 | 否 | 纸质 | 真实有效,内容完整 | 示范文本 格式文本 | 无 |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信函咨询部门名称 | 通讯地址 | 机构咨询网址 | 政务微博网址 | 电子邮箱 |
江西省发改委财金处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5栋411室 | 330800 |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791-88915167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411室 |
窗口名称 | 窗口地址 | 邮政编码 | 工作时间 | 电话号码 | 信函投诉部门名称 | 通讯地址 |
省纪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405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省纪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405 | 330800 |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791-88915192 | 省纪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405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5栋省发改委纪检组405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 | 结果样本 |
问题 |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不清晰 |
答案 |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