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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事对象: 个人、法人
实施机构名称: 江西省气象局 责任处(科)室: 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跨市通办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流程
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1-86213117
申请【窗口、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专业服务科 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二路323号1017室 【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79186213117 【工作时间】 窗口传真提交: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传真、信函提交:时间不限
受理1、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气象证明材料;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气象证明材料。 2、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气象证明材料;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事对象可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5日内收到实施机构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的获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渠道。逾期没有收到补正材料通知的,即视为申请已被受理。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通过电话咨询专业服务科业务办理人员查询事项办理进程,电话:0791-86213117
办理结果办理结果,以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专业服务科查询官方实况气象资料打印盖章方为有效。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二路323号1017室;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支持快递送达。
到窗口次数1次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条款名称条款具体内容
无法律法规暂无社会生产生活需要。
流程图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以个人开具气象证明的,个人申请人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单位申请须出具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的复印件; 3、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办理窗口填写气象证明申请表。【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1、以个人开具气象证明的,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以单位申请开具气象证明的,未出具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的复印件; 3、未填写气象证明申请表。
办理材料
材料编码材料名称材料来源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是否必备材料是否需要电子材料形式标准要求形式附件形式附件
9245FF18A22B4ABFB3E93A5C19373D7D申请表当地公安机关核发01(1)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须为办理人本人且真实有效 (2)如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示范文本
格式文本
Apply
F76ACE9DDD8F4E2790E5DD7CCA423AF0介绍信开具证明单位10(1)单位公章应开具证明申请单位名称相同。 (2)需要提供介绍信原件。无形式附件Apply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窗口地址邮政编码工作时间电话号码信函咨询部门名称通讯地址机构咨询网址政务微博网址电子邮箱
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专业服务科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二路323号1017室330096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0791-86213117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二路323号1017室http://10.116.38.23/bgxz/11856.jhtml13970911139@139.com
监督投诉
窗口名称窗口地址邮政编码工作时间电话号码信函投诉部门名称通讯地址
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二路323号1007室330096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0791-82713217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二路323号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气象证明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身份证号码虚假或不足18位
答案写清身份证号码
基本信息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办理流程图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收费情况 咨询途径 监督投诉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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